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莞城实际,2010年莞城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学区报名、就近入学、周边调配”的原则,将年满六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及以上、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入学儿童,安排到各小学就读。
一、招生对象
(一)莞城户籍的适龄入学儿童
2004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即2010年8月31日满6周岁及以上)的莞城户籍的儿童。其中,2007年5月1日(含当日)后新迁入户的,除与父或母同一户口且是购置商品房入户或随父母工作调动入户等原因作为学区招生对象外,其它的作为调配入学招生对象(均以户口簿为依据)。
(二)非莞城户籍适龄入学儿童
①父或母一方具有莞城户籍,但适龄入学儿童暂未有莞城户籍的;②父或母有莞城辖区内的自建房产,但适龄入学儿童未有莞城户籍的;③父母双方均为东莞户籍在莞城工作和居住的东莞户籍适龄入学儿童;④父或母在莞城服务,并持有我市《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莞人子女。上述四类适龄入学儿童均作为非学区招生对象。
(三)楼盘适龄入学儿童
随父母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莞城辖区内已完善办学规划楼盘的、且户籍未迁入该楼盘的适龄入学儿童(下称楼盘生),作为调配入学招生对象。
(四)其它
①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②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属台湾籍的;③父母一方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在莞城工作的;④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申请在入住地就近入学的,作为调配入学招生对象。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莞城户籍的适龄入学儿童于5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具体学区划分参见“2010年莞城区小学招生学区一览表”或到教育办网站www.dggcjy.net招生专栏查阅。
2、非莞城户籍的适龄入学儿童,于5月23日(星期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到莞城教育办设在莞城阮涌小学、莞城运河小学、莞城新沙小学的其中一个报名点报名。新莞人子女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东府〔2010〕5号)和“2010年新莞人子女申请莞城公办学校一年级学位指南”办理。
3、①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②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属台湾籍的;③父母一方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在莞城工作的;④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申请在入住地就近入学的,上述四类适龄入学儿童于5月24日至31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到莞城招生办报名。(地址:莞城市民广场南楼815室)
4、楼盘生以楼盘为单位于5月24日至31日由楼盘发展商统一到莞城招生办报名。已完善办学规划的楼盘于5月23日到莞城招生办领取或莞城教育办网站(www.dggcjy.net)下载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办法
1、莞城户籍适龄入学儿童,需由家长携带儿童和儿童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的一页及儿童本人的一页,用A4纸)、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报名。
随父母购置商品房或工作调动新迁入户的,需同时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工作调动通知书和工作单位证明等。
2、非莞城户籍适龄入学儿童,需由家长携带儿童、入学书面申请、父母双方和儿童户口簿及其复印件(用A4纸)、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报名。有莞城辖区内自建房产的同时出具房产证及复印件(用A4纸);父母双方均为东莞户籍,在莞城工作和居住的同时出具工作和居住证明。
新莞人子女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东府〔2010〕5号)和“2010年新莞人子女申请莞城公办学校一年级学位指南”办理。
3、①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②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属台湾籍的;③父母一方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在莞城工作的;④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申请在入住地就近入学的,上述四类适龄入学儿童报名时,除需由家长携带儿童、父母双方和儿童户口簿(或出生证及计划生育证明)及其复印件(用A4纸)、防疫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儿童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报名外,还应提供下面材料:
|
类别
|
应提供材料
|
|
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要求在入住地就近入学的
|
1
、要求在入住地就近入学的书面申请
2
、拆迁办出具的拆迁证明
|
|
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的
|
1
、《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件
2
、能证明持特聘人才与入学儿童亲子关系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
、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
|
|
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属台湾籍的
|
1
、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东莞市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
|
父母一方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在莞城工作的
|
1
、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
2
、书面入学申请
|
4、聋哑和弱智儿童到东莞启智学校报名。详情请阅《东莞市启智学校招生简章》。
四、录取办法及时间
1、莞城户籍学区招生对象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学区所属学校录取,于6月12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凭报名表回条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莞城户籍的调配入学招生对象按“周边调配”的原则,由相关学校作为学区生录取,于6月20 日前由录取学校择日通知领取入学通知。
3、非莞城户籍适龄入学儿童中①父或母一方具有莞城户籍;②父或母有莞城辖区内的自建房产;③父母双方均为东莞户籍在莞城工作和居住的,按“统筹调配”的原则,由新沙小学、阮涌小学、运河小学录取,于6月13日(星期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凭申请表回条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依据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统筹由新沙小学、阮涌小学、运河小学等学校录取,申请人于6月30日到受理点或登陆莞城教育信息网www.dggcjy.net,查询录取结果,于7月3日(星期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凭申请表回条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4、①父母一方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作及居住的;②父母一方在莞城工作属台湾籍的;③父母一方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在莞城工作的;④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申请在就近地入学的,上述四类调配入学招生对象按“周边调配”的原则,经招生办审批后,由相关学校作为学区生录取,于6月20 日前由录取学校择日通知领取入学通知。
5、楼盘生按“统筹调配”的原则,由有学位的学校录取,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由录取学校择日通知。
6、招生结果将于6月9日开始分批在莞城教育信息网www.dggcjy.net公布。
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东莞市莞城教育办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