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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2251    时间:2010-3-19 20:41:44    来源:东莞市莞城教育信息网        

关于印发 《广东省民办 非学历 教育机构

退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省直民办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现将《广东省民 非学历 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 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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